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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省大力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
原標題:我省貫徹實施國務院《信訪條例》情況綜述
至今年5月1日,國務院新修訂的《信訪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已實施10周年。10年來,黑龍江省各級、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把認真學習、廣泛宣傳和全面貫徹實施《條例》作為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點,全力暢通信訪渠道,加大信訪事項受理、辦理和督查督辦工作力度,大量信訪矛盾和問題在基層得到化解,有效維護瞭群眾合法權益,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,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瞭積極貢獻。
廣泛學習宣傳依法信訪深入人心
《條例》實施以來,我省全力推動《條例》學習宣傳貫徹,取得明顯成效。
學習培訓深入。各級黨委、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都組織開展《條例》專題學習,開展多層次、多種形式學習貫徹活動。省信訪局將《條例》學習納入機關幹部年度學習計劃,組織開展百題問答和小組討論。各級、各部門組織舉辦《條例》培訓班,對各級領導幹部、鄉級以上黨政信訪幹部、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、社區和村委會幹部進行全員培訓。深入紮實的《條例》學習培訓,使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廣大信訪工作者切實提高瞭按照《條例》規定的程序辦理信訪事項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。
輿論宣傳廣泛。各級、各部門認真組織開展《條例》宣傳月、宣傳周、宣傳日活動,採取媒體播報、張貼標語、發放傳單、現場講解、深入基層等形式,大力宣傳“陽光信訪”、“責任信訪”、“法治信訪”、“服務信訪”,大力宣傳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信訪法治建設的新舉措、新思路和新經驗,大力宣傳信訪幹部先進事跡和重大典型,營造瞭《條例》宣傳的良好氛圍。
制度措施配套。《條例》修訂實施後,從省級信訪機關做起,帶頭執行《條例》,帶頭依法信訪,形成以制度管事、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,確保群眾信訪活動和信訪工作在法律框架下運行,在制度規范內操作,形成依法信訪的導向。自2005年以來,先後制定瞭《黑龍江省辦理群眾來信工作規則》、《黑龍江省信訪督查督辦工作規則》等100餘項與《條例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,實現瞭與《條例》的有效銜接。
督導檢查到位。省委、省政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《條例》學習、宣傳和貫徹工作,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各級黨委、政府和信訪工作部門務必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《條例》作為一件重要的大事抓好,加強《條例》督導檢查。2014年,省委、省政府組成10個由廳級幹部為組長的督導檢查組,在全省開展瞭《條例》執法檢查。針對存在問題,以省委、省政府名義印發整改通知,提出整改意見。今年以來,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先後3次成立21個督導組深入市(地)、系統和部分縣(市、區),對《條例》貫徹實施情況、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和重點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開展督導,有力推進瞭責任落實。
精心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成效顯著
《條例》修訂實施10年來,我省《條例》的貫徹落實取得瞭明顯成效,信訪工作開創瞭新局面。
信訪渠道更加暢通有序。近年來,我省在暢通信訪渠道上狠下功夫,積極為群眾搭建便捷訴求平臺,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、把問題解決在當地。建立聯合接訪工作機制,整合行政資源,投資建成瞭省級人民來訪接待中心。全省12個市(地)、118個縣(市、區)建成瞭聯合接訪大廳或矛盾糾紛調處中心,實現瞭“一站式”接待、“一條龍”辦理、“一攬子”解決的工作目標。按照國傢關於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要營業用抽油煙機求,積極推進網上信訪信息化建設,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。不斷探索創新信訪投訴平臺,更新改造瞭全省行政首長電話受理系統、投資搭建瞭遠程視頻接訪系統、實施瞭免費信訪郵政,廣泛開展瞭人民建議征集,進一步拓展瞭群眾訴求渠道。強化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“三級工作平臺”建設,在縣(市、區)建立瞭調處中心,在鄉鎮(街道)建立瞭調訪辦,在行政村建立瞭調訪室。
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。《條例》修訂實施10年來,我省堅持把解決群眾合理訴求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重點突出出來,充分發揮信訪部門綜合協調、組織推動、督導落實工作職能,認真辦理群眾信訪事項,使大批信訪問題化解在基靜電抽油煙機層、解決在當地。
信訪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。各級黨委、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信訪工作,形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。各級都建立瞭信訪聯席會議制度,充分發揮綜合協調指導作用,及時妥善地處理信訪突出問題。地方之間、部門之間、地方與部門之間密切配合,共同處理好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。10年來,在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協調下,各地、各部門集中解決和妥善處理農村土地征收征用、城鎮建設拆遷、環境保護、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等方面的突出問題,大大減少瞭信訪“存量”。目前,一個“統一領導、部門協調,統籌兼顧、標本兼治,各負其責、齊抓共管”的信訪工作新格局已經形成。
信訪法治建設紮實推進。按照國傢關於加強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的總體部署,積極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,實行網上信訪、逐級走訪和訪訴分離,確保瞭信訪問題及時就地化解。加強瞭信訪工作績效考核,推動瞭信訪工作責任落實。堅持依法終結信訪事項,探索建立案件評審機制,健全完善復查復核辦法,推進終結信訪事項從信訪渠道有序退出。
信訪幹部素質全面提升。近年來,我省按照《條例》和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》要求,從教育培訓、人員配備、交流使用等方面入手,不斷加油煙分離機強信訪幹部培養鍛煉,每年均組織開展《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信訪業務知識培訓。開展幹部雙向掛職鍛煉,通過學習培訓、輪崗輪訓、掛職交流等方式不斷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。
著眼信訪改革進一步推動信訪工作
黨的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作出瞭改革信訪工作制度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的重要部署,特別是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明確提出,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,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、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,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、依法維護權益,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,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。這對深入貫徹落實《條例》,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提出瞭新的更高要求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,我省各級、各部門要深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不斷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訪法治化建設。
進一步推進訪訴分離制度改革。貫徹執行好中辦、國辦《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》,嚴格實行信訪與訴訟分離,認真做好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,引導信訪人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信訪問題。隻有無法進入行政復議、行政仲裁或行政訴訟等法定渠道的信訪事項,才可按照《條例》規定啟動信訪辦理、復查、復核程序,防止用信訪終結替代司法終結。
進一步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。貫徹落實好依法逐級辦法,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解釋,做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,告之引導信訪人依法逐級走訪、理性表達訴求,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,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,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,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、辦理,確保問題及時就地解決。
進一步暢通群眾信訪訴求渠道。不斷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,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,推進視頻接訪廣泛應用,實施免費信訪郵政,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、電話、視頻、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,切實減少群眾的信訪成本和奔波勞累之苦,確保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,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,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,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。
進一步規范維護良好信訪秩序。《條例》明確規定,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,應客觀真實,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在信訪過程中應遵守法律、法規,不得在國傢機關辦公場所周圍、公共場所非法聚集,圍堵、沖擊國傢機關,攔截公務車輛,堵塞、阻斷交通;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管制器具;不得侮辱、毆打、威脅國傢機關工作人員,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;不得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、滋事,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;不得煽動、串聯、脅迫、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;不得有擾亂公共秩序、妨害國傢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。對違反上述情形,在信訪活動中有違法犯罪行為的,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置,切實規范信訪秩序。同時,定期曝光依法處理違法信訪行為的典型案例,正確引導輿論。
進一步明確信訪工作職責定位。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,切實履行好《條例》賦予的“瞭解社會民意、匯集意見建議,分析穩定風險、評估政策得失,排查矛盾隱患、解決合理訴求”的工作職責,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,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。
面對新形勢新任務,我省信訪工作將繼續深入貫徹實施《條例》,進一步取得新進展、開創新局面,推動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信訪法治化建設邁出新的更大步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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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我省貫徹實施國務院《信訪條例》情況綜述
至今年5月1日,國務院新修訂的《信訪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已實施10周年。10年來,黑龍江省各級、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把認真學習、廣泛宣傳和全面貫徹實施《條例》作為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點,全力暢通信訪渠道,加大信訪事項受理、辦理和督查督辦工作力度,大量信訪矛盾和問題在基層得到化解,有效維護瞭群眾合法權益,促進瞭社會和諧穩定,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瞭積極貢獻。
廣泛學習宣傳依法信訪深入人心
《條例》實施以來,我省全力推動《條例》學習宣傳貫徹,取得明顯成效。
學習培訓深入。各級黨委、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都組織開展《條例》專題學習,開展多層次、多種形式學習貫徹活動。省信訪局將《條例》學習納入機關幹部年度學習計劃,組織開展百題問答和小組討論。各級、各部門組織舉辦《條例》培訓班,對各級領導幹部、鄉級以上黨政信訪幹部、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、社區和村委會幹部進行全員培訓。深入紮實的《條例》學習培訓,使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廣大信訪工作者切實提高瞭按照《條例》規定的程序辦理信訪事項和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。
輿論宣傳廣泛。各級、各部門認真組織開展《條例》宣傳月、宣傳周、宣傳日活動,採取媒體播報、張貼標語、發放傳單、現場講解、深入基層等形式,大力宣傳“陽光信訪”、“責任信訪”、“法治信訪”、“服務信訪”,大力宣傳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信訪法治建設的新舉措、新思路和新經驗,大力宣傳信訪幹部先進事跡和重大典型,營造瞭《條例》宣傳的良好氛圍。
制度措施配套。《條例》修訂實施後,從省級信訪機關做起,帶頭執行《條例》,帶頭依法信訪,形成以制度管事、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,確保群眾信訪活動和信訪工作在法律框架下運行,在制度規范內操作,形成依法信訪的導向。自2005年以來,先後制定瞭《黑龍江省辦理群眾來信工作規則》、《黑龍江省信訪督查督辦工作規則》等100餘項與《條例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,實現瞭與《條例》的有效銜接。
督導檢查到位。省委、省政府領導同志高度重視《條例》學習、宣傳和貫徹工作,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各級黨委、政府和信訪工作部門務必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《條例》作為一件重要的大事抓好,加強《條例》督導檢查。2014年,省委、省政府組成10個由廳級幹部為組長的督導檢查組,在全省開展瞭《條例》執法檢查。針對存在問題,以省委、省政府名義印發整改通知,提出整改意見。今年以來,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先後3次成立21個督導組深入市(地)、系統和部分縣(市、區),對《條例》貫徹實施情況、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和重點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開展督導,有力推進瞭責任落實。
精心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成效顯著
《條例》修訂實施10年來,我省《條例》的貫徹落實取得瞭明顯成效,信訪工作開創瞭新局面。
信訪渠道更加暢通有序。近年來,我省在暢通信訪渠道上狠下功夫,積極為群眾搭建便捷訴求平臺,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、把問題解決在當地。建立聯合接訪工作機制,整合行政資源,投資建成瞭省級人民來訪接待中心。全省12個市(地)、118個縣(市、區)建成瞭聯合接訪大廳或矛盾糾紛調處中心,實現瞭“一站式”接待、“一條龍”辦理、“一攬子”解決的工作目標。按照國傢關於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要營業用抽油煙機求,積極推進網上信訪信息化建設,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。不斷探索創新信訪投訴平臺,更新改造瞭全省行政首長電話受理系統、投資搭建瞭遠程視頻接訪系統、實施瞭免費信訪郵政,廣泛開展瞭人民建議征集,進一步拓展瞭群眾訴求渠道。強化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“三級工作平臺”建設,在縣(市、區)建立瞭調處中心,在鄉鎮(街道)建立瞭調訪辦,在行政村建立瞭調訪室。
信訪問題及時就地解決。《條例》修訂實施10年來,我省堅持把解決群眾合理訴求、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重點突出出來,充分發揮信訪部門綜合協調、組織推動、督導落實工作職能,認真辦理群眾信訪事項,使大批信訪問題化解在基靜電抽油煙機層、解決在當地。
信訪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。各級黨委、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信訪工作,形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。各級都建立瞭信訪聯席會議制度,充分發揮綜合協調指導作用,及時妥善地處理信訪突出問題。地方之間、部門之間、地方與部門之間密切配合,共同處理好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問題。10年來,在省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協調下,各地、各部門集中解決和妥善處理農村土地征收征用、城鎮建設拆遷、環境保護、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等方面的突出問題,大大減少瞭信訪“存量”。目前,一個“統一領導、部門協調,統籌兼顧、標本兼治,各負其責、齊抓共管”的信訪工作新格局已經形成。
信訪法治建設紮實推進。按照國傢關於加強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的總體部署,積極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,實行網上信訪、逐級走訪和訪訴分離,確保瞭信訪問題及時就地化解。加強瞭信訪工作績效考核,推動瞭信訪工作責任落實。堅持依法終結信訪事項,探索建立案件評審機制,健全完善復查復核辦法,推進終結信訪事項從信訪渠道有序退出。
信訪幹部素質全面提升。近年來,我省按照《條例》和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》要求,從教育培訓、人員配備、交流使用等方面入手,不斷加油煙分離機強信訪幹部培養鍛煉,每年均組織開展《條例》等法律法規和信訪業務知識培訓。開展幹部雙向掛職鍛煉,通過學習培訓、輪崗輪訓、掛職交流等方式不斷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。
著眼信訪改革進一步推動信訪工作
黨的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作出瞭改革信訪工作制度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的重要部署,特別是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明確提出,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,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、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,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、依法維護權益,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,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。這對深入貫徹落實《條例》,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提出瞭新的更高要求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,我省各級、各部門要深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不斷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訪法治化建設。
進一步推進訪訴分離制度改革。貫徹執行好中辦、國辦《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》,嚴格實行信訪與訴訟分離,認真做好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,引導信訪人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信訪問題。隻有無法進入行政復議、行政仲裁或行政訴訟等法定渠道的信訪事項,才可按照《條例》規定啟動信訪辦理、復查、復核程序,防止用信訪終結替代司法終結。
進一步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。貫徹落實好依法逐級辦法,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解釋,做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疏導工作,告之引導信訪人依法逐級走訪、理性表達訴求,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,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,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,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、辦理,確保問題及時就地解決。
進一步暢通群眾信訪訴求渠道。不斷拓寬群眾訴求表達渠道,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,推進視頻接訪廣泛應用,實施免費信訪郵政,引導群眾更多以書信、電話、視頻、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訴求,切實減少群眾的信訪成本和奔波勞累之苦,確保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,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,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,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。
進一步規范維護良好信訪秩序。《條例》明確規定,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,應客觀真實,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在信訪過程中應遵守法律、法規,不得在國傢機關辦公場所周圍、公共場所非法聚集,圍堵、沖擊國傢機關,攔截公務車輛,堵塞、阻斷交通;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管制器具;不得侮辱、毆打、威脅國傢機關工作人員,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;不得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、滋事,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;不得煽動、串聯、脅迫、幕後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;不得有擾亂公共秩序、妨害國傢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。對違反上述情形,在信訪活動中有違法犯罪行為的,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置,切實規范信訪秩序。同時,定期曝光依法處理違法信訪行為的典型案例,正確引導輿論。
進一步明確信訪工作職責定位。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,切實履行好《條例》賦予的“瞭解社會民意、匯集意見建議,分析穩定風險、評估政策得失,排查矛盾隱患、解決合理訴求”的工作職責,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,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。
面對新形勢新任務,我省信訪工作將繼續深入貫徹實施《條例》,進一步取得新進展、開創新局面,推動信訪工作制度改革、信訪法治化建設邁出新的更大步伐。
延伸閱讀:大力發展農村教育 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貫徹依法治國方略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雲南日報評論員:深化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新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市 讓百姓安居樂業新華日報: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江蘇的新實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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